平安保险集团7件“平安好医生”系列商标被判无效!赔对方3百万

发布时间:2020年06月22日 浏览次数:1209

      公开资料显示,好医生公司成立于1998年,此前名称为“四川好医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”,经营范围包括保健食品、片剂、口服液等商品的生产、销售,主要有“好医生”阿莫西林胶囊、“好医生轻克”复方氨酚烷氨胶囊、小儿解表颗粒、“盖乐”高钙片、等主导产品。

     查询中国商标网得知,好医生公司最早是在2001年将“好医生”申请注册为商标,并于2002年9月21日被核准注册,商标专用权限被核准延续至2022年9月,其商品和服务范围为“人用药,医用营养食物,医用营养品,医用营养添加剂”等。2010年10月,“好医生”注册商标获得国家驰名商标认定。而除注册“好医生”商标外,好医生公司还申请了“好大夫”、“好药师”、“好伙伴”等系列商标。

      而平安公司推出的“平安好医生”App正式上线是在2015年4月,其平台主要业务是提供在线医疗健康服务,隶属于平安健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。2017年12月,公司获得孙正义旗下软银愿景基金Pre-IPO 4亿美元投资;2018年5月4日,公司在港交所挂牌上市,创下2018年以来港股最大规模IPO,有“中国互联网医疗第一股”之称。

      梳理平安公司财报数据发现,“平安好医生”App在互联网+医疗领域大阔疆土。据其公布2019年财报,2019年公司总营收50.65亿元,同比增长52%,其中,核心业务在线医疗贡献收入达8.58亿元。此外,在公司其向法院提交的材料中提及,截至2019年12月31日,“平安好医生”App的注册用户达3.15亿,日均咨询量72.9万人次。

      快速发展之下,平安公司也曾多次陷入商标纠纷、业绩连年亏损的情况中。南都记者梳理发现,从2015年开始至今,平安好医生已连续五年处于净亏损状态,其中2019年净亏损7.47亿元、2018年净亏损9.13亿元、2017年净亏损10.02亿元、2016年净亏损7.58亿元、2015年净亏损3.24亿元。

      2019年3月4日,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,要求平安公司停止标志性使用“平安好医生”、“好医生”字样等侵害“好医生”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,赔偿好医生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0万元,并在《中国消费者报》刊登声明,以消除影响。

     此后,好医生公司与平安公司均不服判决,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。

     平安公司在其上诉理由中称,争议商标是以平安保险公司的“平安”驰名商标开头的图文组合商标,与“好医生”商标存在明显区别,不会造成混淆误认,且不存在傍靠好医生公司品牌的主观故意,“平安”商标的知名度、影响力等远超过“好医生”商标,亦不会损害好医生公司的合法利益。

     2019年12月30日,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,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     一波未平一波又起,2018年5月,好医生公司又因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,不服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于2019年3月作出的“平安好医生及图”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,将国家知识产权局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,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亦作为第三人被提起诉讼。

     2019年11月11日,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支持了好医生公司的部分诉讼请求,作出一审判决:撤销此前商标宣告无效裁定,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好医生公司就平安公司的“平安好医生及图”商标提出的无效宣告重新作出审查裁定。


     法院在公告中表示,好医生公司的引证商标在人用药商品上经过广泛宣传使用,为相关公众熟知,已达到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所要求的的驰名程度。在此基础上,争议商标商标权人申请注册争议商标构成对引证商标的复制摹仿;且其相关公众与争议商标核定使用服务的相关公众存在交叉,具有较大误导的可能,从而可能使好医生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害,其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。

    此后,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平安公司均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

    2020年6月10日,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,维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结果,认定好医生公司之“好医生”商标为第五类“人用药”产品上的中国驰名商标,予以驰名商标保护,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医疗大健康产业上抢注的七件 “平安好医生”系列商标将被宣告无效,赔偿好医生公司300万元,并赔礼道歉。